一名县长,他手中有哪些权力?
众所周知,我国县级单位实行的是“双首长负责制”,县长是行政一把手,负责一个县里的具体事务,排名仅在县委书记之下,也就是一县之中,位列第二。虽然不是一把手,不是最核心,但是手中的权力也不小,其转任县委书记的概率很大,今天就来说说县长拥有哪些权力?
一、县长享有的权力。
财政大权。每年县里收多少税,要花多少钱,县城该怎么建设,怎样规划更合理?都是县长要费神的事情。
县长所掌握的是“财政大权”的全过程,即从审批到监管再到验收!更通俗来讲就是支配“钱”,而有“钱”意味着可以做出更多的成绩。
而一把手县委书记只是起到财务管理和监督的作用,明面上是不能插手财政分配的,只有县长在财政资金拨付方面拥有决定权。
四大会议主持权。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都是由县长主持,通过召集和主持这四个重要会议,部署和推动政府工作。
务虚会主要是学习,教育之类的,一是落实上级要求,二是通过会议时刻统一政府系统的思想。
务实会则是研究解决处理当前发展和建设存在的问题,一个县务实会议开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也就会越多。
文件签批权。县政府来文和发文,都必须有县长的阅批和签发。这么说吧,凡事以县政府名义报送或批复的文件材料,都必须由县长审签才能生效。
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一般要召开会议集体决策,但事发紧急的,可以先处置再补签批程序,县长可以行使最后决定权。
监督检查权。县长就是负责落实和干事的,对乡镇、县直单位的工作有指导、检查、建议权和否决权,必要时可以对某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审计,进行经济上的监督。
也就是说县长对县政府工作负总则责的,不能因为有了分管的副职,就能够当甩手掌柜,必须随时了解工作的进度和困难,毕竟出了问题是负主要领导责的。
县委常委会上表决权。县长一般都兼任县委副书记,而县长主要精力在政府那边,通常不过多参与县委的具体事务。
但是县长作为县委副书记,是可以参与县委常委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同时与其他常委一样,具有同等价值的一票表决权。
一定的人事权。如果说县长是管钱,那么县委书记就是管人。县长是县委五人小组会成员,参与对县管干部人选的酝酿、研究和提名。
虽然没用县委书记的影响力,但县委副书记也是实实在在的县委主要领导,直接参与县委人事研究任用,权利也是实实在在的。
二、免去县长职务的方式。
第一种,组织意图型。县长因调离或轮岗等原因,不管是提拔,还是平调,或者是需要配合组织审查,按规定都要辞去县长职务。例如安远县前县长李某平,因涉嫌猥亵挂职女干部,已停职调查。
第二种,违纪违法型。县长被证实存在重大问题后,一般不适合继续担任县长职务,县人大应当及时召开会议罢免。例如2021年甘肃景泰县马拉松事故,时任县长张某玲被免职,27人被追责。
第三种,主动辞职型。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县人大常委会表决同意,接受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例如河北省馆陶县29岁代县长闫某,因压力大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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