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一男子自家平房内储存57罐液化气 无证无手续被拘留10天
9月4日10时许,富平县住建局对位于杜村镇岳家庄村口的一家平房处经营的液化气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汽点用于储存液化气的气罐57个(其中50公斤气罐25个,15公斤气罐15个,5公斤气罐17个)。
经现场询问,张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买卖液化气,后住建局向公安局报案。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违法行为人张某口头传唤至公安局进一步调查。
经查,张某没有经营许可和资质,不能提供任何合法手续,经营点内私自灌装液化气,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张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因非法储存经营危险物质被富平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非法储存的57个气罐已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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