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周凤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全部内容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7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913-8260930
序号不动产坐落内容备注
1富平县城关街道办车站大街东段南侧和谐园小区C1住宅楼二单元1104室周凤凤继承周振合在此房产中所占的产权周凤凤占此不动产100%的产权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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