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19-7-2 08:57:41

2019年第二批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第二批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县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706万元。计划安排280.66万元用于弥补前期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分别为庄里镇黄窑村衬砌渠道项目、涉及资金5.14万元;庄里镇黄窑村U型渠建设项目、涉及资金5.18万元;淡村镇荆山村巷道硬化项目、涉及资金6.99万元;梅家坪镇(文昌至岔口村、新安村)道路硬化项目、涉及资金263.35万元;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425.34万元,涉及项目6个。其中支持产业发展项目1个,涉及资金32.7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个,涉及资金5万元;支持搬迁安置点社区工厂1个,涉及资金99.67万元;支持产业配套项目3个,涉及资金287.97万元。
二、2019年度第二批市级资金22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项目。涉及项目4个,分别为刘集镇施家村巷道排水项目、涉及资金21.77万元,刘集镇双胜村巷道硬化项目,涉及资金14.43万元,美原镇团结村、鸿雁村、金粟村、联友村巷道硬化项目、涉及资金32.17万元,老庙镇老庙村产业路硬化项目、涉及资金21.63万元,老庙镇万斛村巷道硬化项目、涉及资金90万元,曹村镇周家村巷道排水项目、涉及资金40万元。
三、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基础设施类项目9月底资金支出率达到98%以上,产业类项目10月底资金支出率达到98%以上,突出脱贫成效。
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富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富财发【2018】78号)管理和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专账核算,按照中、省、市、县分级分项核算,确保资金专轨迹清晰,财务处理规范。
五、县审计局要做好项目资金的全程跟踪审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六、县纪委监委要做好项目运行、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七、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的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的指导工作,确保项目稳定推进。
附件1:富平县2019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方案明细表   
附件2: 富平县2019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方案明细表


富平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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