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富平撤点并校乡村教师享受不到生活补助问题的回复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乡村教师享受不到生活补助”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实施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是否纳入实施范围由各市、县(区)自主确定,并承担所需资金。2019年6月教育局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进行核准。目前,县教育局正对非义务段教师实际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结束后,对如何解决非义务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出台有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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