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19-7-23 11:02:30

2019富平县最新养犬规定

1.限养范围:富平县城区环城东路_环城南路_环城西路_环城北路以内!

2.养犬条件: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只准养小型观赏犬,观赏犬成年犬体高低于35厘米或体重小于9千克,且每户只能饲养西1只,同时饲养人须具有独户居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县常住人员。

3.养犬登记程序: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的,犬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犬只全身1寸照3张,经所在的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登记后到富平县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发放犬证、犬牌。

4.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收集掌握本区域内犬类相关信息,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文明养犬规约,督促养犬居民及时对犬只进行免疫,引导居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
(来源:富平县城关街道富华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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