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倡议书
富平县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倡议书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在这秋风送爽、硕果满枝的美好季节里,一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如期而至。在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到来之际,富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谨向你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本届“推普周”以“普通话诵七十华诞,规范字书爱国情怀”为主题,从9月16日开始,为期一周。目的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推普宣传活动,集中宣传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全社会普通话水平,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营造文明的舆论环境。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被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推广普通话具有了强制性;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份的第3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00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陕西省2007年起开始施行《陕西省语言文字实施办法》,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如今,推普周已成为具有较高社会知晓度、广大群众热切关注、积极参与并获益良多的文化活动。“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的理念,已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和追求。“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更加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以语言文字的规范、发展提升国家软实力,以中华文化的继承、弘扬增强语言文字的生命力和永恒魅力,使语言文字和文化互为载体,相得益彰,加速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是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市民朋友们!作为中华文明的传承者,我们有责任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化素养;作为华夏子孙,我们有义务规范使用自己的母语;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全面提高我县文化软实力,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富平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富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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