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19-11-25 10:49:57

陕西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平均标准608元/人·月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民政厅将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低保提标文件,从10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8%。
       提标后,我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将达到608元/人月(7296元/人年),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将达到4310元/人年,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604元/人年。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具体的低保标准,做好低保提标组织实施工作,12月底前务必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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