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19-11-25 15:38:10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解除重污染天气车辆限行...

根据《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富政办发〔2018〕172号)、《富平县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告》(2019年第18期)规定,接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决定于11月25日16时解除富平县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车辆限行随即解除。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1月25日
来源:富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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