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19-12-10 22:03:50

富平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拘留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且常常心存侥幸,结果多缴了“学费”。 近日,辖区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公安局罚款并拘留2日。

       2019年12月4日,富平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进行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过程中,在人民路附近,发现嫌疑人吴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无牌照,遂将其依法传唤,并扣留该摩托车。       经查,嫌疑人吴某某有“前科”,于2018年6月27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因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富平公安局对嫌疑人吴某某处行政拘留2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侥幸心理害死人,大家请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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