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的公告
富平县人民法院关于督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的公告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行为,制裁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坚决完成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确保“涉民生、涉困难群众”案件权利人尽快实现权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县法院决定开展“涉民生、涉困难群众”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现公告如下:凡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限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主动到县法院履行法律义务,逾期未到法院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对被执行人予以拘传,未积极履行义务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监督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本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监督举报电话:0913-8221314。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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