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18-12-2 11:30:50

富平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通告

富平县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通告       11月30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Ⅱ级响应,按照县城区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自O12月3日7时起 ,每天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下附公告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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