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20-2-1 21:26:18

关于延迟本县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延迟本县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条(双)管单位: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等有关规定,接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渭政发〔2020〕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延迟本县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有关工作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本县区域内各类企业延迟复工,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水务集团富平分公司、富平供电分公司、通源天然气公司、中民燃气公司、城南热力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等单位,不得以群众缴费不足为由停止服务。二、全县中小学校(含职教中心)、幼儿园延迟开学,暂停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各类培训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中省市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将由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未通知前,各学校不得自行安排开学,各学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有关教学工作可通过线上方式做好安排。三、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和指令要求,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责任,全面加强本部门本行业以及所管辖的企事业、行业监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位,安排党员、业务骨干实行包联包抓制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好全面防控工作。四、便民服务中心暂停各项业务办理,恢复办理业务时间暂定2月8日(正月十五)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离开富平(渭南市以外)探亲、休假等人员,未返回富平的暂停返回富平,已返回富平还未到岗上班的,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核查统计工作。六、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和学校、培训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秩序平稳有序。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维护好企业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七、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夯实责任、细化措施,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工作懈怠、履职不力、推诿扯皮的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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