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3万3!陕西出台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方案 富平已行动
为了防霾、治霾,交通领域的污染物减排非常关键,为此陕西出台《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昨天,省政府例行吹风会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就该计划进行了解读。
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张迎春介绍:在陕西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五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货车以及经质检部门备案的油改气汽车,只要符合《省促进高排放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暂行办法》规定的提前淘汰条件,均可享受最高3.3万元,最低4000元的补助。
“为了进一步鼓励车辆所有人提前淘汰高排放车辆,按照早淘汰、多补助的原则,实行了分年度、差异化的补助标准,淘汰越早补助越多,淘汰越晚补助越少。”张迎春说。
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范炜透露,在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上,计划到2020年底前,关中城市所有的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货车中燃气车的占比要达到8%,所有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7%,碳排放要减少8%。
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支持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创建“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有效减少机动车的排气污染。
《计划》主要针对两类车,一是国三及国三以下柴油货车,二是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按照计划,到2020年,经过三年陕西关中地区六市区要基本淘汰,达到90%,其他地市要达到30%。此次淘汰不涉及到私家车等载客汽车。据了解,目前服务陕西物流运输的各省的车辆大约在100万辆以上。陕西本次计划淘汰11万辆营运货车,分三年实施,每年仅3万多辆,不会造成物流运输的运力短缺。
老旧车淘汰报废工作是省、市政府近年来重点部署的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为搞好此次工作,富平交警大队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县环保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老旧车淘汰任务如期完成。
工作中,大队由车管所牵头,各中队组织实施,及时会商,阶段小结,分析研判,精准发力,积极推进,加油鼓劲。并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设立废旧车辆、高排放车辆禁行、限行区域,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劝导提示,依法对进入禁行、限行区域的废旧车辆严查严处。
会上,中队各班组长汇报了老旧报废车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中队长艾巨仓通报中队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当前淘汰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中队存在的短板弱项,要求班子成员和民警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和使命意识,想尽更加有效办法,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克服一切困难,对车主讲清政策及利害关系,依据"联系一辆、报废一辆"的工作原则,尽早完成老旧报废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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