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新规:从2019年1月1号起车辆年审需提前
新规新规:从2019年1月1号起:当月该年检车辆必须在当月年检或者提前两个月审验。取消可推迟一个月审验的规定
对超出本月未审验的机动车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也就是说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如明年1月份参加年审的车辆,可在今年11,12,2019年1月前往检测线参加年检。
各位逾期年检车主,千万抓紧时间12月31号之前将年审办理好!明年1月份都可提前在这12月年审噢!请各位车主朋友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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