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20-3-12 21:38:08

富平一男子驾照暂扣后酒驾被查

2019年09月07日00时20分许,邵某某驾驶一辆陕E00XXX号灰色吉利牌小型轿车沿到贤镇果坊村村道由北向南行驶。富平交警大队美原中队巡查民警张峰等对其进行检查时邵某某未当场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经查,邵某某驾驶证为暂扣状态(2018年5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美原中队查扣),对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17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带当事人至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抽血待检。后经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当事人邵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4.1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此,富平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富平一男子驾照暂扣后酒驾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