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办法
富平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办法一、政策依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4号)和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渭人社发 53号)文件精神。二、补贴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县户籍人员)三、补贴条件和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为,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每人每次500元(贫困家庭子女为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二者之一。补贴申请应于实现转移就业后6个月内提出,超出该期限,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四、申请程序:贫困劳动力本人或委托其他家庭成员(包括且仅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成年子女)向户籍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办)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五、申请所需资料:1、富平县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4、申请人信用合作社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全称)六、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0913-8219779
富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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