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一男子庄里连撞路边4车!
今天,富平交警曝光了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2020年03月31日23时许,富平县庄里镇龙凤幼儿园门前,一男子酒后倒车结果连撞路边4车。http://app.dafuping.cn/public/download_pic/56f11c331e010c6390a853c988fe40e9.jpg党某,男,28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持C1驾驶证,驾驶陕E36XXX小型普通客车。党某饮酒后驾驶陕E36XXX号车由北向南倒车时,分别撞上刘某某路边停放陕E17XXX小型轿车、赵某某路边停放陕DHQXXX小型轿车、吴某路边停放陕AL5XXX小型轿车、唐某某路边停放陕E1GXXX小型轿车,致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党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倒车时未察明后方情况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原因。
违法过错及责任认定:党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某、赵某某、吴某、唐某某无事故责任。(来源:富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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