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富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富平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不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严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针对上述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 2020 年4月27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在富平县民政局公众号上发布了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公告60日期满后,富平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现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撤销富平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被撤销的社会组织应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上缴县民政局,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对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渭南市民政局或富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富平县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附: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富平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2.富平县光龙生猪养殖协会
3.富平县企业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协会
4.富平县花木协会
5.富平县王寮镇养蜂专业协会
6.富平县农林特产业协会
7.富平县阳光心理卫生研究所
8.富平县远大技能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富平县民政局四楼社会组织股
联系电话:0913-8221091
富平县民政局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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