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2020 发表于 2020-7-25 01:19:46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指南

1.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基本录取原则?答: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智”的办法。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分数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专业由招生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办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提前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时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分数线。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提前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专科专业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教育部和原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向军队院校投档时“应当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提前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高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高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高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高校和国防生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本科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降分征集志愿录取。2.录取照顾政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答:录取照顾政策的具体规定: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第二批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①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5分投档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符合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②残疾人民警察;③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定向就业招生有哪些规定答:普通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同批次公布。
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填报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填写《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定向西藏就业考生申请书》,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时是否参考该《申请书》由招生院校决定。定向就业录取分数线、定向计划管理等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注册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新生,可取消其入学资格。定向就业单位及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普通高校定向就业生录取工作。普通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取国家政策规定范围以外的费用。4.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如何进行?答: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就业。少数民族班、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志愿录取。
(1)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录取。(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设置两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一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志愿录取。5.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如何进行?答: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
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6.考生如何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信息?答:为了使考生能及时了解录取信息,省招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将考生录取结果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考生;二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各批次模拟投档信息,各批次正式投档后公布各招生高校投档人数、最高分数和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考生只要上网查询,便可了解自己在录取过程中的状态(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退档、等待终审、录取)、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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