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展开城区经营性场所使用燃煤炉具执法整治工作
为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重污染天气,自11月18日起,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集中开展县城区经营性场所使用燃煤炉具执法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执法人员103人次,检查县城区经营性场所462家,收缴炭火炉具13个。下一步,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按照“网格化”执法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快速查处经营性场所使用散煤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加强与县环保局、市管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活动,形成散煤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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