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主城区及各县12月14日起解除限行
根据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的通告,12月14日(星期一)起,渭南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解除限行。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气象台预报预测以及渭南“一市一策”专家团队研判:13日,受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有利,预计空气质量以良为主。14日,为弱高压影响,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5日,受弱气场影响,扩散条件不利,预计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按照《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9]34号)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2月13日18时解除渭南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后,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各类污染源管控;同时将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评估报告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统计表于3个工作日内(限12月16日18时前)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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