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12月18日11时发布2020年第9期通告,决定于12月18日11时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2月19日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将采取响应措施通告如下:1.所有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停止土石方工程、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施工作业。2.所有建筑垃圾、砂石运输、混凝土罐车停止运输作业。3.所有建设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降尘措施,增加喷淋次数,延长喷淋时间,坚决杜绝黄土裸露、物料堆放未覆盖、工地路面冲洗不及时等现象。4.停止审批户外大型商业宣传活动,通知并督促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商业宣传活动。5.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及监管力度,对违反响应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69、0913-8220123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12月18日
来源: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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