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用餐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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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群体性用餐活动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策略,坚决守住冬春季疫情防线,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中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严格控制群体性用餐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餐饮经营单位原则上不允许一次接待200人以上(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确需接待200人以上(含200人)的聚餐活动,需提前一周向辖区市场监管所书面报备,由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县疫情防控办报备 ,审核通过后方能接待聚餐活动,并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食品安全。
2、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要及时掌握用餐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体温异常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用餐场所。
3、各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每天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带病上岗。加工制作食品前要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手部,并进行消毒,手部清洗消毒应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要求。
4、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场所、就餐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对餐饮容器及附属设施随时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要合理安排就餐人员错时、错峰有序就餐,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每天对食堂通风换气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倡节约用餐、文明用餐,落实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反对铺张浪费。
6、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疫情防控意识,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和聚集性防控风险,严格落实农村婚丧嫁娶等群体性聚餐活动提前3天报备制度。200人以上(含200人)的,需向辖区镇(办)报备,经初审合格后报县疫情防控办审批;200人以下的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审核,报市场监管局审批,并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对不能按要求报备、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将联合有关部门,依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913-8812315
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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