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富平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一、参保缴费对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可参加我县居民医保。非我县城乡居民户籍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我县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县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也可在我县参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2022年度(2021年集中缴费期)全县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320元。特殊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按规定执行。(一)全额资助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个人不用缴费。(二)定额资助人员:1、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个人缴纳60元。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个人缴纳260元。3、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60元,个人缴纳260元。
三、参保缴费及参保待遇享受时间202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新生儿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期 (一)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二)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五、参保登记(一)新参保人员、无法缴费人员、因婚姻户籍等原因需要变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到村组(社区),将个人信息上报村组、社区经办人员,由各镇(街道)确认、汇总后传递税务部门录入系统,缴费人即可缴费(时限约为一周左右)。(二)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重复参保人员。缴费时系统会提示“待确认重复参保人员”,如需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不能按新增人员处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到富平县便民大厅三楼税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缴费: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医保参保地医保中心开具的职工医保停保证明。注:职工医保中断多年的参照新增人员处理。
六、缴费渠道(一)自行缴费1、微信缴费。登录微信,点击“我”,点击“支付”,点击“城市服务”(渭南),点击“陕西省社保缴纳”,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缴费。2、云闪付缴费。云闪付是人行与银联公司合作推出的手机APP。进入云闪付,点击“社保缴费”,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缴费。3、手机银行缴费。陕西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均可实现实时缴费。4、陕西信合助农E终端缴费。陕西信合在全县各乡镇村组分布的助农E终端均可实现实时缴费。5、柜面缴费。陕西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县内所有营业网点柜面均可缴费。缴费人使用银行终端设备缴费的,机打小票可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在银行柜面缴费的,可以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二)集体缴费方式(委托机构代收)县税务局委托村(居)委会、社区、银行等集中代收。各镇(街道)村组为群众代收代缴时,建议使用云闪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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