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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公告] 渭南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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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1 17: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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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保护国家油气能源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油气安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和非法收购、运输、炼制原油等涉油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擅自开启、关闭油气设施阀门;严禁移动、毁损、涂改油气设施标志。
 
二、严禁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油气设施;严禁盗窃、哄抢油气设施输送、泄露、排放的石油、天然气。

三、严禁各类厂点和个人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石油和天然气;严禁一切非法炼油。

四、在输油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五、凡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动员、规劝在逃涉油气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公民发现本地发生涉油案件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举报重大犯罪活动的,将予以奖励。对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渭南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


来源:渭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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