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
是大家出行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 但是驾驶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头盔 不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极易受伤 近日,刘某某驾驶陕U号牌小型轿车沿中华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两寺渡村口时,与准备由北向南过道路的冯某某所骑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冯某某受伤,电动车及车辆受损。
刘某某行驶至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附近时,没有减速观察,导致发生事故;而电动车驾驶人冯某某骑行电动车虽然带了头盔但并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
交通规则人人遵守 这“带”与“戴” 虽一字之差 但是却关乎大家的生命安全 4月5日,崔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咸阳兴平纺织四路十字,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相撞,电动车驾乘人员头部双双砸在小车前机盖上,安全帽飞出去好几米。
根据小车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发时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刘某及乘坐人佩戴红色、黄色安全帽,但因骑乘时未系好安全扣,导致碰撞时瞬间脱落,驾乘人员头部无任何保护双双撞在小车引擎盖上,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走“形式主义” 也许能躲过交警的眼睛 但事故来临时 侥幸往往就会变成不幸
在这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提前减速,并礼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骑行电动车时务必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带了就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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