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渭南市生态环境局3月21日公布的“陕E富平环罚〔2022〕13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富平县绿晟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出水口水质超标被处以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10日对富平县绿晟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调阅该公司出水口自动在线历史监测数据,发现2022年3月3日至3月9日COD、氨氮、总磷、总氮均不同程度存在超出出水水质标准的违法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和《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5月23日。 企查查网站显示,富平县绿晟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富平县庄里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马浩,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富安二路石川河大桥向东100米路南,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来源:渭南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