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573|回复: 0

[政府公告] 富平关于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28 14: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7月1日起,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下同)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县农业农村局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

2023年7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今后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富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富平网 ( 陕ICP备16004736号|陕公网安备61052802000068号 )

GMT+8, 2026-3-11 23:14 , Processed in 0.21627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渭南南角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X3.5

© 2015-2027 富平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