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想盖房子邻居挡的不让盖。 记者:他为什么不让你盖呢? 魏先生:他要2万。 记者:那你在你们家的这个地方盖房,为什么他要钱? 魏先生:他没有理由,他说是他才要两万元。 记者:那你所盖房的这个地方有没有侵犯他们家的领域呢? 魏先生:没有。 记者:你们两家之前有没有矛盾。 魏先生:之前的话,村委会都说了,那是十多年前的,就是以前的事不说了,就说现在。 记者:那会不会就是因为以前你们两家之间存在着矛盾,一直关系不好,他现在进行阻挡? 魏先生:有这个可能。
据魏先生描述,他们两家在十多年前因为盖房的事情发生过矛盾,这次邻居阻拦并且索要两万元,可能和前些年的事情有关系。
魏先生也向所在陈滩村的陈书记进行了求助。
陈书记:我参与协调,(刘占亮)人家现在要2万块钱。 记者:他为什么要人家2万块钱呢? 陈书记:这是15年前的事了,他的桩子是东西桩子转南北桩子当中。他几家闹事呢。 记者:当年也是因为像您说转桩基方向,然后盖房子,那(刘占亮)他们家当时盖的时候,魏先生他们家也进行了阻拦,但是最后他们家还是把房子盖起来了嘛。 陈书记:我对他们的事情不太清楚,但是从目前现状来看,刘占亮不允许他盖房,我单独找他谈过,和他亲属谈过,我也找过六组的组长协调了几次,但是无果。魏先生家盖房对刘占亮家有无影响,在我看来对他没有啥威胁嘛。现在我准备去找街道办的肖主任看能否协调好。
就此事,陈书记和魏先生的邻居沟通了多次,但对方执意要两万元才肯让步,他们也在进一步想办法。
魏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邻居家阻拦并且要让他支付两万元,这个行为是否合理?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呢?对此,我们向杜桥法律服务所李瀚龙律师进行了咨询。
“农村宅基地相邻权纠纷”是比较多的,第一个来讲,你要问他邻居凭什么要这2万块钱,他邻居也肯定拿不出来什么拿2万块钱的依据。如果说确实是在他自己的宅基地范围之内盖房,那么他邻居呢,如果很好,因为是引起相邻关系,因为通行对方他邻居不提供便利,那这个可以就说是一个民事纠纷。我从我家门口过,肯定必须通过你家门口,这就是个相邻通行权的问题。相邻通行权发生了纠纷,那么作为对方来讲,要求你要从我的权属之内要通行,你给我一定的补偿,这个在法律上不禁止啊。你要在我家门口要通过,要进行施工建设,你给我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当年他盖房的时候,没有给人家行这个方便,所以人家现在要求你给我行这个方便。那么人家来要这个钱要没有依据,钱数我认为来讲,作为他邻居应当举证证明为什么要2万元,但是人家该不该要这个钱,我认为在相邻通行这个法律概念上来讲,你用了人家的权利,你就怎么样,就要给人家一定的回报,从现在民法典的精神来讲,那就是一句话,你愿意以等价交换的方式使用相邻通行权,在法律上是不禁止。当然法律崇尚的是啥?你提供方便给我,我也提供方便给你,不一定非要物质性的交换。李律师表示,如果因为相邻通行权发生纠纷,魏先生要在邻居权利范围内通行,给邻居一定的补偿,这在法律上并不禁止。但邻居要提供补偿金的收取依据。 来源:渭南交通广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