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认定,额满为止。
第一阶段:户籍类
学生户籍属于当地居民户籍(以2023年2月6日以前的户籍登记为准),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的、要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
1、资审时间:
8月11日 8:30--11:00,15:00--17:00
2、资审资料:
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学生户籍必须与家长<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
3、8月12日学校汇总整理,公安局复核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房产类
①易地搬迁建档立卡户子女;
②有合法房产(实际入住),且房产所有人与学生户籍在同一户籍簿。
1、资审时间:
8月13日--14日 8:30--11:00,15:00--17:00
2、资审资料:
①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产作为上学依据的,学生户籍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移过)及家长身份证;
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
③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验收、交付使用、实际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近三个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3、8月15日,学校汇总整理,住建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复核相关资料。
注: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能重复报名。
第三阶段:优抚对象类
①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③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④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子女。
1、资审时间:
8月15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人武部、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商务局、消防大队严格审核相关资料,以文件(函)的形式并附佐证材料报教育局入学专班。(说明:8月15日前,优抚对象到对应部门递交材料)
2、资审资料:
①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②符合优抚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阶段:随迁子女类
非富平县户籍,家长在富平县城有稳定工作,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1、资审时间:
8月15日 8:30--11:00
2、资审资料:
①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②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
③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④户籍所在地镇(办)政府出具无监护条件证明;
⑤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义务教育段同意流出证明。
3、8月15日下午,学校汇总整理,人社局复核相关资料。
第五阶段:就业经营类
父母长期在城区经商,有固定门店或营业场所(父母一方是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注册时间在2023年2月6日前)。
1、资审时间:
8月16日 8:30--11:00
2、资审资料:
①户口簿及家长身份证;
②工商营业执照(查验时仍登记在册且实际经营);
③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及租房合同。
3、8月16日下午,学校汇总整理,行政审批局复核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