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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公告] 奖励五百至一千 渭南发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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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3 16: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渭南市公安局

关于对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出入境治安大局稳定,持续严打严防妨害国(边)境管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渭南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一)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线索。

(二)内地居民非法出境参与跨境萌萌、电信网络诈骗、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策划、组织、运送外籍人员非法入境出境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骗取出境证件违法犯罪线索;

(五)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售出入境证件违法犯罪线索;

(六)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 举报奖励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揭发以上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二)对举报、揭发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情、线索的重要程度和作用,给予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同一情况有多个举报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三)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三、 举报纪律

(一)公安机关严正警告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二)凡是包庇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于借举报之名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情况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经查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同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查处。


四、 举报方式

到场举报:渭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举报:0913-2126850。

信件举报:渭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西五路北段财富大厦一楼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子邮件举报:wncrj@qq.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渭南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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