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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关于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023年年度确认工作的公告
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是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提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和服务工作信息化、精准化水平,精准发放优抚补助资金,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确认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前。
二、年度确认地点:各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年度确认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辖区指定地点进行年度确认,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优抚对象,各镇办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进行上门确认。逾期未确认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停发抚恤补助金。
特此公告。
富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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