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21时18分许,富平交警留古中队民警在富平县留古镇三寨村村道对一辆陕A2KXXX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崔某某(男,陕西省富平县留古镇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当事人崔某某用酒精检测仪检测,仪器显示当事人崔某某酒精浓度含量为 61mg/100ml, 被测试人对此结果无异议,崔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当事人崔某某到留古中队接受调查。
富平交警提醒: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遵规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的出行环境。
2023年09月02日01时25分许,富平交警西禹中队民警巡查至频阳大道时,对一辆车号为陕E07XXX 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当事人张某某(男,陕西省渭南市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当事人张某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当事人张某某对检测结果表示有异议,随后民警将当事人张某某带至富平县中医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并送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随后民警带当事人张某某到西禹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富平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群众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酒过多伤肝,酒后驾车要命”,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