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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1967-1974年出生及重点人群乙肝疫苗免费接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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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1 14: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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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乙肝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县在继续加强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的基础上,结合乙肝疫情与防控工作现状,决定开展2023年乙肝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乙型肝炎(简称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乙类传染病,以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厌油、肝大及肝功能异常为主要临床表现。部分病例有发热和黄疸;少数病例病程迁延转为慢性,或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是我省持续防控的重点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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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对象

1.陕西省籍1967-1974年出生的常住人口未免疫乙肝疫苗人群。

2.重点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职业暴露人群:医院的传染科、口腔科、妇产科、手术室、检验科和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新就业或将进入临床的医护人员以及医院护工等随时有可能直接接触HBV感染者的血液或体液的工作人员;多性伴者;乙肝患者家属。

二、接种所用疫苗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20μg)。

三、接种原则

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1.陕西省1967-1974年出生的常住人口

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补种间隔按照0、1、6进行;既往接种2针次者补种1针次;既往接种1针次者补种2针次,2针次间隔28天;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

2.重点人群

对无乙肝病史、未接种过乙肝疫苗(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的职业暴露等重点人群进行乙肝疫苗3剂次接种。免疫程序为“0、1、6月”,即接种第1剂次后,间隔1及6个月分别注射第2、3剂次。

四、接种禁忌症

1.既往有乙肝病史。

2.有明确的乙肝疫苗免疫史。

3.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症者:包括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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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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