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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单如下:
案例一:
案例二:
2023年10月13日23时许,耿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蒲城县椿林镇岳兴村街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蒲城交警拦下。经检测,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依法对耿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渭南公安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又害己。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郭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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