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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县关于设立春节便民年货市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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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11: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春节将至,为方便群众购置年货,繁荣节日市场,规范市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新春环境,现结合实际,在原有的便民摊点基础上,设置11处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及点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4年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

二、设置地点

(一)农贸市场

城区五大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南韩菜市场、卧龙菜市场、城南菜市场、皂角菜市场)。

各市场务必规范管理摊贩、引导商户进入市场经营,并维护好市场周边秩序。

(二)路段及点位

1.秦西巷:雪亮眼镜行东门南侧至铁路口

2.怀阳街:怡宝学校西至宝华巷南口

3.宝华巷:农行东门口至怀阳街

4.富泰街:环城东路西侧富泰街

5.嘴头村委会:荆山大道东侧嘴头村委会门前

6.秦正商业广场

三、经营种类

年货市场经营种类包括干果、炒货、水果、糖酒副食、春联、灯笼、年画、生活用品等年货。

四、管理要求

1.城区各主要路段、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各沿街店面严禁出店经营,店外摆放物品。

2.便民市场内的经营户,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

3.各经营户应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不得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4.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

5.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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