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3〕71号)和相关销号工作要求,现对第15项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
富平县实丰水泥、生态水泥每天货运车辆约830辆次左右,车辆冲洗执行不严、散状物料逸散多、道路扬尘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实现厂区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富平县实丰水泥、生态水泥道路运输车辆执法检查力度,严禁超高、超量装载、密闭不严、未冲洗到位车辆上路行驶。
(二)做好道路深度保洁,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厂区及周边道路清扫频次。
(三)健全门禁系统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扬尘管理制度,严禁国五以下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进出运输车辆干净整洁。
四、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底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加大了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进出厂运输车辆装载不超高超量,严格落实覆盖、冲洗等抑尘措施,确保100%严格冲洗,散装物料100%封闭运输。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陕西实丰水泥、生态水泥有限公司坚持每天早、中、晚三次对厂区道路及场外道路进行“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清扫频次,确保各区域道路干净整洁。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不断督促两家公司加强企业运输车辆装载管理,健全门禁管理制度,安装了无人值守高清车辆门禁系统,严禁国五以下车辆进入厂区,进出车辆冲洗等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扬尘。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8261801
联系地址:富平县频阳大道南段35号
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