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富平网从富平官方了解到2024-07-23富平网友举报富平县精神病医院强行让哺乳期女职工上夜班
信件内容:
举报富平县精神病院强行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值夜班,多次与医院领导层反映,均没有得到解决。《劳动法》第63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0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富平县精神病院不顾哺乳期女职工及婴儿健康,强行安排其值夜班,导致哺乳期孩子无人照料,生活陷入困境。此行为不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更对女职工及家庭造成极大伤害。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07-29做出回复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接到你留言反映的“富平县精神病医院违规要求哺乳期职工值夜班”问题后,我局立即指派劳动维权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此事,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富平县精神病医院位于富平县华朱街道,负责人为卢永平。
二、调查情况
经核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具体情况为:自2024年5月开始,该单位为了职工安全及更好地服务患者,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职工夜间值班,全员参加,未考虑你在哺乳期的特殊情况。
三、处理结果
2024年7月23日,经劳动维权工作人员协调,该院立即进行整改,调换了夜间值班人员,你对本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劳动维权电话0913—8229320。
感谢您的宝贵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来源:富平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