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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渭南发布“安全充电满电回家”行动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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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5 08: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

渭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安全充电满电回家”行动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作为便捷、低碳的交通工具,为我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不当的充电、停放方式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如部分居民从楼上“飞线充电”,甚至将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以及带回家中充电,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消防安全环境,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安全充电、停放”我带头。号召广大市民,特别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等要以身作则,自觉做到:不私拉电线充电;不在楼梯间、过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共用楼道、电梯前室、住房室内停放充电;同时,不长时间或彻夜充电;不将充电器放在车上或被掩盖;不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充电;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单元门厅、楼梯过道及住房室内;不把电瓶带回家,不进电梯轿厢;不占用疏散通道,不占用消防通道。
二、“使用充电桩充”我先行。号召广大职工、公职人员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的先锋作用,带头做到在重要公共场所,充分挖潜内部停放资源,积极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满足职工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有效缓解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压力。
三、“拒绝空中飞线”我监督。广大市民要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主动监督身边“空中飞线”现象,发现“飞线充电”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引导使用公共集中充电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树立“社区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的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好“劝导员”和“监督员”作用。主动监督身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安全通道、“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发现相关行为监督广大居民文明规范使用。
四、“规范使用充电桩”我宣传。广大市民要积极向身边家人朋友宣传“飞线充电”的危害,引导家人、亲朋使用公共充电桩充电;要自觉配合社区、物业等单位对“飞线充电”的清理,着力形成“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火灾”的良好氛围。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自检员”“示范员”“劝导员”“宣传员监督员,为平安渭南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美好生活环境!


         

 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    渭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来源丨渭南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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