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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拖欠47人462913元工资 富平一公司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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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21: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  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将陕西豪晖宏冠商贸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一、失信主体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陕西豪晖宏冠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28MACUA7LE88
法定代表人:朱玉玲
主要负责人:张杰,身份证号码:610528199102108652
二、拖欠工资事实
2024年6月11日,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李某等多名劳动者投诉,称陕西豪晖宏冠商贸有限公司拖欠47名劳动者报酬。经查,该公司拖欠47名劳动者报酬共计462913元,情况属实。2024年6月25日,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逾期未全额支付拖欠工资。2024年7月24日,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仍未全额支付拖欠工资。2024年10月10日,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
三、联合惩戒措施
1.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2.该单位信息将通过“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为公示期,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诉。

特此公告

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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