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30日20时,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210件,现将交办的8个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178:富平县刘集镇十字村民反映,西曹组有人长年购卖土沙,在生产队中间堆放,像小山一样。政府让处理,只是把土沙堆推平了,比通村道路还高一米多,过后还能铲用卖钱。太阳—晒,天热风吹沙子还会在空中害人,即将修好的村道还会破坏不堪。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063号信访件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该堆场负责人为张某某(刘集镇十字村西曹组人),于2024年1月份开始堆放土沙,堆场为本村张某某、曹某某家的旧宅基地,占地面积约360平方米。2024年11月17日,刘集镇政府已将该土沙堆场取缔,土沙已清理并对地面进行了平整。现场核查,仍有部分残留土沙和地面附着物。 情况属实 富平县刘集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堆场负责人对地面残留土沙和附着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再次平整。2024年11月29日,已清理完毕。受理编号063信访件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该信访件不再责任追究。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74:合阳县建设西路县中心幼儿园西邻铭清楼油烟机噪声大。 | 合阳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门店为铭清楼牛羊肉煮馍馆,位于合阳县建设西路县中心幼儿园西邻商住楼一层。2023年4月开始营业,有4个灶头,1台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备外机设在楼体北侧外墙,未配备减轻噪声污染的设备,出烟口未加装隔音棉,存在噪声扰民。 | 是 | 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24年11月29日,向铭清楼牛羊肉煮馍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油烟净化设备外机增设隔音板房,在出烟口加装隔音棉。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合阳县纪委监委驻合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对该区域管理人员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 否 |
| 2 | 受理编号175:白水县城关镇道北社区,道南桥头垃圾堆积如山、环境脏乱差。 | 白水县 | 经查,投诉反映的道南桥头垃圾点位于雷牙镇南井头村与城关街道办道北社区交界处,火车道以南。周边居住群众为城关街道办道北社区群众,垃圾点地理位置属于雷牙镇南井头村。此前该处放置垃圾罐,因影响到桥下农贸市场内群众生活,雷牙镇对接县城市执法局将该处垃圾罐撤离,并设立了禁止乱倒垃圾警示牌。由于雷牙镇南井头村人口密集,商业活动频繁,产生的生活垃圾较多,加之村级宣传不到位,保洁管理制度不完善,致使该处垃圾堆积,影响环境。 | 是 | 白水县雷牙镇已组织对该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运,并在桥北50米处(仓颉小学南侧)放置1处垃圾罐,方便周边群众倾倒垃圾。雷牙镇纪委对南井头村村干部问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 是 |
| 3 | 受理编号176:澄城县西二路老建筑公司单元楼南和大门外卫生脏乱,长期无人管。 | 澄城县 | 经查,澄城县西二路老建筑公司小区现有住户53户156人,有4个240L垃圾桶,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200斤,垃圾由县环卫中心垃圾车每天定点进行清运。检查发现,此处为卫生死角,堆放有生活垃圾约100平方米;小区大门外道路上有约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 | 是 | 澄城县城关街道办已组织对两处垃圾清运至县城垃圾收集转运点,同时告知物业将小区单元楼南侧纳入日常保洁范围,进行清扫保洁。澄城县城关街道纪工委对北关社区网格员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 是 |
| 4 | 受理编号177:大荔县段家镇段家中学隔壁一棉被厂,每天晚上生产,生产过程中焚烧棉被产生刺鼻气味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 大荔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棉被厂实为大荔兴火农业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段家镇段家村八组段家初级中学北邻。该公司加工车间南10米为段家初级中学教室,北为镰山机械厂,东为311县道,西为耕地。主要生产农业保温棉被,建设有生产车间两座,存储车间一座,车间内安装有棉被机两台、无胶棉生产设备一套,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检查时,该棉被厂未生产,未发现焚烧棉被现象。11月6日群众曾投诉棉被厂有刺激性气味,现场检查发现,该棉被厂在加热定型时确有刺激气味产生。 | 是 | 段家镇政府对该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安装处理设施,待安装完成后再申请开工,预计12月5日完成。大荔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段家监察组对段家村负责环保工作的候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 否 |
| 5 | 受理编号178:富平县刘集镇十字村民反映,西曹组有人长年购卖土沙,在生产队中间堆放,像小山一样。政府让处理,只是把土沙堆推平了,比通村道路还高一米多,过后还能铲用卖钱。太阳—晒,天热风吹沙子还会在空中害人,即将修好的村道还会破坏不堪。 | 富平县 |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063号信访件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该堆场负责人为张某某(刘集镇十字村西曹组人),于2024年1月份开始堆放土沙,堆场为本村张某某、曹某某家的旧宅基地,占地面积约360平方米。2024年11月17日,刘集镇政府已将该土沙堆场取缔,土沙已清理并对地面进行了平整。现场核查,仍有部分残留土沙和地面附着物。 | 是 | 富平县刘集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堆场负责人对地面残留土沙和附着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再次平整。2024年11月29日,已清理完毕。受理编号063信访件已对相关责任人追责,该信访件不再责任追究。 | 是 |
| 6 | 受理编号179:渭南市临渭区下吉镇北七村4组村民反映,北七果库空调噪音严重影响群众生活。 | 临渭区 | 经查,群众反映的北七村果库位于下邽镇北七村,产权归属北七村村委会。果库西侧紧邻该村一户村民,东侧为公路,北侧、南侧为该村村道。果库面积为720平方米,分10个库房,有10台空调冷凝器。冬季因外界温度低,机器运行频率较低,但在果品出库时间段运行频率较高,噪声较大。 2024年11月28日经临渭区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 是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责令调整出库时间,避开午间、晚间休息时段;降低空调运行功率,减轻噪音影响。同时,对空调冷凝器压缩机进行检修保养,清洗空调外挂机,减少噪音排放。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 是 |
| 7 | 受理编号181:高新区渭化噪声影响群众生活。 | 高新区 | 经查,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8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3#、4#、5#锅炉正在运行,配套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蒸汽排放消声器、循环水塔噪声治理设施等。11月18日,该公司向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申请锅炉启运,时间为11月19日13时40分-21时40分,3#锅炉启运过程中锅炉蒸汽排空,产生偶发性噪声。查阅今年三个季度的噪声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数据。11月29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未发现超标。 | 是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并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减少噪声排放。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 是 |
| 8 | 受理编号183:高新区利君制药厂对面丁字路口、高新区生态环境局附近,近两天有一股刺鼻的气味,影响群众生活。 | 高新区 | 2024年11月28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在利君制药厂对面丁字路口排查,未闻到刺鼻气味。对附近可能产生刺鼻气味的4家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渭南长安花粮油有限公司厂区周边能闻到油脂味。该公司主要生产食用菜籽油。经查,2024年11月22日18时,因国网突然停电,造成车间设施全部停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停运,造成油脂味逸散,22时10分车间恢复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开启。经调阅该公司自行检测报告,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监测数值均未超标。11月28日20时,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臭气浓度、氨、硫化氢进行检测,数据显示未超标。 | 是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渭南长安花粮油有限公司的监管,并要求该公司进行精细化管理,防止异味产生。该信访件不涉及责任追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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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