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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要闻] 富平薛镇公布禁限制燃放范围 发布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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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6 20: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薛镇烟花爆竹禁燃限放

倡议书

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声声爆竹虽然为春节增添了喜庆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还会产生噪声,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造成空气质量迅速恶化并危害人体健康。2025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空气清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年,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村民朋友们,春节期间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禁止(限制燃放范围及规定
(一)禁放范围西下路(土木坊段)以南、赵老峪南村(杨范新区)以东、薛镇新区(明月苑社区南门口)以北、金庄路(薛镇派出所门口)以西。
)限放范围:除上述禁放区外的其他区域。
限放规定:
1.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嫁娶燃放适量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燃放非法和假冒伪劣产品、超标产品以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3.禁止燃放A类、B 类等危险性大且需开放空间较大的烟花爆竹品种,以及焰火燃放活动专用烟花爆竹品种;
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驻镇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学校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管理部门加强监督。镇相关办所联合派出所要做好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在公共场合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对有关人员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和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处罚。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待望春暖花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过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薛镇新形象!
提前祝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薛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5日

来源:薛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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