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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告] 富平严禁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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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4 20: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巩固“双减”成效,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有效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一)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二)以“家政服务”“住家家教”“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三)利用居民小区、民宅、酒店、咖啡厅等场所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以“作业辅导”“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素质拓展”“假期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五)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在职教师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学科类培训。
二、违规处理措施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3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形,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举办者在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的同时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
(二)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举办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
请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主动抵制违规补课,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和退费纠纷,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监督举报渠道
如发现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联系电话  0913-8221272(工作日)
0913-8212649(节假日)
邮    箱  fp2254@163.com
特此公告。
富平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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