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办案全流程:从立案到结案
纪委监委办案的流程严谨规范,每个环节都紧紧守护着公平正义与法律尊严。
今天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
纪委监委获取案件线索的途径丰富多样,有群众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有巡视工作中发现并移交的,也有在办理其他案件时牵出的新线索,还有其他机关依规移送的相关线索等。
这些线索可是案件查办的源头,为后续工作明确了方向。
接到线索后,纪委监委迅速展开初步核查工作,一般这个过程不会超过3个月。
工作人员通过谈话了解情况、查询各类信息等方式收集证据。
核查结束后,会精心形成一份《初步核实情况报告》,要是认为有立案必要,就得按程序报批。
党内立案需纪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再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重大案件还得同步报上一级纪委备案。
监察立案则要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报上一级监委备案;要是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还得同时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纪委监委有多种调查措施可用。
留置措施是一项重要且严格的措施,必须由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再报上一级监委批准,留置期限最长为6个月。要是需要延长,必须重新按流程报批。
一般情况下,调查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同样是3个月。
案件审理部门会仔细审核调查阶段获取的证据,不放过任何细节。审核完毕后,形成《审理报告》,提交给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当案件达到移送标准,监委便会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证据材料一起移交给检察机关,开启司法程序。
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同级党委批准。若涉及开除党籍处分,需报再上一级纪委备案。
由监委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政务处分决定书》,对相关人员进行政务处理。
处分决定书要送达被调查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时落实职务调整、工资变更等相关事宜。
案件材料会妥善保存30年以上,涉密材料则按照密级进行严格管理,以备后续查阅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