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富平县司法局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现将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公布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批准跨区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等。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规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罚款依据适用不准确,随意确定罚款额度,存在同案不同罚等;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等;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等。
(四)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包括接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以观摩、督导、调研、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等。
(五)涉企及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13-8308516
投诉举报邮箱:sfjfzg2019@163.com
来信举报地址:富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督察股(富平县昌平大街云创大厦17层-1704室,邮编:711700。)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来源:富平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