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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政策] 2025年救助富平县参保农村居民困难家庭就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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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3 19: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参保居民:

根据富医保发【2025】36号“关于印发《2025年救助富平县参保农村居民困难家庭就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救助困难家庭就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公布如下,请大家熟知这一惠民政策。

实施范围

全县十六个镇(街道)

实施对象

富平县2025年参保农村居民困难家庭

实施项目

1、对参保农村居民住院患者家庭特别困难、过去12个月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且办理了医保报销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由富平县医疗保障局收集、审核并统计救助申请资料,经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深入了解核实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予以3000或5000元的救助金及相关支持;救助金由香港“关怀行动”提供。

2、对家庭特别困难、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经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核实后,给予适当的救助; 

3、对遇到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工作人员实地深入了解核实后,给予适当的处理。 

医疗救助办法及程序

1、由参保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到所在辖区定点卫生院领取《医疗救助服务申请表》,准确填写表格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时提交所需材料,提出救助申请。

2、由定点卫生院负责收集所在辖区区域内住院患者医疗救助申请材料,核对医疗救助申请表填写的正确性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并于每月1日-5日将所收集的医疗救助申请材料上报县医疗保障局。 

3、县医疗保障局对上报的医疗救助服务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统计。 

4、由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救助特困家庭的情况、家庭成员患病住院情况入户核实,并上报审批委员会审批,审批后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请人是否获批。

5、工作人员家访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时,从第一次电话联系起三个月内三次联系不上申请人,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6、审核后确认救助对象并给予救助,救助金发放工作由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 

所需申请材料

随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1、 过去12个月内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须有医院盖章);

2、医保报销/补助支付凭证复印件(须有医院盖章); 

3、保险给付保险金单复印件(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费用结算单); 

4、住院病历复印件(包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若有手术则提供手术记录)。 

备注:

1、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必须要提交的材料,除此之外的其它相关材料可不提交;申请材料一旦提交,无论获得救助与否,将不予退回,请申请人提前自行留底保存相关材料。 

2、如有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患者,请根据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后来院领取《医疗救助服务申请表》,可现场填写并提交材料。咨询电话:0913-871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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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富平流曲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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