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城镇排水管网管理,保障城市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现将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富平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洗车、汽车修理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均需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二、在申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前,各排水户应对本单位排水系统进行自查,若无雨污分流应进行分流,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餐饮店应设置预处理设施(隔油池或油水分离器),建筑工地、洗车场应设置沉淀池后排出,医疗机构应设置预处理设施,达标后方可排放。
三、各排水户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可在富平县住建局公管股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排水许可业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望广大排水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积极主动办理排水许可证,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排污的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办理咨询电话:0913-8212879
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