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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惠冬妮)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5-058号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申请人:惠冬妮,身份证号:6105**********3024,因保管不慎,将富平县东华街道办车站大街与荆山大道交汇处东北角秦正尚官坊6#住宅楼一单元2002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陕(2019)富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46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原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惠冬妮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志金)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5-053号
申请人:张志金,身份证号:6121**********0036,因保管不慎、将坐落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办车站大街西段的国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证号:富国用(2002)字第002087号、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号:10-172号)的国有土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国有土地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志金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来源: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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