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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富平9月4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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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4 16: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5-093号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声明如下:

    申请人:兰晓珍,身份证号:6102**********0825,丈夫王升权,身份证号:6105**********211X,因保管不善,将富平县东华街道办富昌路中段东侧秦正华府D9#住宅楼三单元5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号:富平县房权证杜村镇字第0100337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晓珍 王升权

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一



来源:富平不动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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